重科院科函〔2016〕012号
关于申报2016年度学校科技成果
配套资助的通知
各单位、全校师生员工:
学校将对全校师生员工在2016年度所获得的科技成果进行配套资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与类别
学校师生员工在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期间,申报或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的科技奖励、申请或授权的专利、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(含艺术类作品)、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、承办(协办)的学术会议等。
二、申报程序
1.申请者请按表中要求填写附件中相应的分类表格。
2.申请者必须提交论文收录证明、专利授权证书、专利受理通知书、专著、学校获奖证书、会议资料原件和复印件,论文、报奖材料复印件报送到所在单位初审、汇总。科研处将派人到各学院进行审查。
3. 各单位将初审结果汇总后,主管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汇总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F108办公室,电子版发指定邮箱。
三、申报时间
全部资料提交时间为:汇总表电子版务必于2016年12月7日前发送到科研处杜维先办公系统邮箱。纸质证明材料2016年12月18日前提交科研处。
科研处到各学院审查时间为:2016年12月20日至30日。
四、配套资助标准
按学校新修订文件执行(待公布,主要修订部分为:增加了奖励部分,降低会议EI论文资助标准,取消成果鉴定资助,增加成果报奖资助额度,增加学术会议论文报告资助,增加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额度等)。
五、特别说明
1.同时以EXCEL表格申报和科研管理网申报。请申请者用office版本、按照对应的表格的要求填写。请不要更改表结构、在表中添加链接、书名号、宏、计算公式等内容。
2.以单位申报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机关人员原则上按成果归属学科到相应学院登记申报。
服务人员及电话:杜维先, 65022067。
E-mail:办公系统杜维先邮箱。
特此通知
科研处
2016年12月5日